音樂學系碩士班(音樂學組)
教育目標
- 為因應社會多元化之需求,以及滿足大眾對學習之要求,本系所以四項目標做為推動音樂教學之宗旨:1.規劃具前瞻性及符合時代需求之專業課程,以期培養更優秀且專精之音樂表演、教學與學術研究人才。
- 進行音樂史料及理論得彙整與研究,建構完整之數位音樂資料庫,俾利學術研究水準之提升。
- 拓展表演藝術的視野,有效的安排各類型藝術展演活動,藉由音樂作為溝通之媒介,達成涵蘊社會優良風氣之目的。
- 加強國際學術及展演之交流,挹注最新的音樂發展與方法,培養教師及學生更寬廣之國際觀。
學生核心能力
1-1 | 具備音樂研究的知能 |
1-2 | 具備音樂學理論的知能 |
1-3 | 具備以文字、語言敘述與討論音樂的知能 |
1-4 | 具備多元方式收集與呈現音樂相關資訊的知能 |
2-1 | 具備關注音樂學議題的能力與解析音樂教育現象的能力 |
2-2 | 具備應用資訊科技於音樂學研究、分析與說明的能力 |
2-3 | 具備擔任音樂師資或音樂相關工作的能力 |
3-1 | 具有音樂教學與研究的熱忱與使命感 |
3-2 | 具有和他人溝通、協調與合作的能力 |
3-3 | 具有專業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|
3-4 | 具有持續追求專業成長的能力 |
4-1 | 具有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與態度 |
4-2 | 具有落實音樂學術倫理的精神 |
4-3 | 具有多元文化音樂藝術價值的精神 |
4-4 | 具有參與音樂學專業社群的熱忱 |
課程規劃
未來發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