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術學院
教育目標
  1. 培養傳統與現代藝術視野,實務與理論兼備之視覺藝術創作及設計人才。
  2. 培養學生審美能力與對社會之人文關懷情操。
  3. 培育具藝術史學術研究、藝術教育知能、藝術行政與管理等專業能力。
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
1-1 美術或設計創作、理論與實務能力:傳統與現代兼容並蓄。
1-2 美術或設計創作、理論與實務能力:廣泛運用新媒材激發創意與想像。
1-3 美術或設計創作、理論與實務能力:創作與設計實務參與及製作能力。
2-1 美術學理素養、多元藝術文化認知與鑑賞能力:東、西方藝術史、藝術理論學術研究能力。
2-2 美術學理素養、多元藝術文化認知與鑑賞能力:藝術專門理論、物品、文獻及論述研讀能力。
3-1 藝術相關事務之規劃與執行的能力:視覺藝術展覽策劃素養。
3-2 藝術相關事務之規劃與執行的能力:文化政策、倫理之學養建立。
4-1 藝術教育理論研究、教學方法、教材設計專業。
院級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符合學校自我定位、教育目標之闡述
1-1 本校之教育目標強調「培養專業人才」及「推動學術提升」為重點,本院規劃學生應具備實務與理論兼備之視覺藝術創作、設計及藝術史研究人才,著重多元藝術領域之廣度與深度思考、具備歸納與分析、問題解決能力;並藉由藝術人文之關懷發揮本校「誠正勤樸」之核心價值。
課程規劃(架構)
1-1 大學部開設色彩學、藝術(設計)概論、素描等必修課程為共同課程。
2-1 大學部依創作類型開設國畫、西畫、設計等多元領域之創作基礎、進階技法及研究課程。
3-1 研究所依國畫、西畫、設計等創作領域開設多元高階創作理論、專題研究、藝術評論、產業實務應用課程。
4-1 大學部開設多元領域之藝術史;研究所開設多元時期、地域及各類專門領域藝術相關史學及專題研究。
5-1 開設藝術文化相關之政策、評論、產業、交流、行銷及文物保存修護應用及研究課程。
6-1 開設美術教育相關之理論、評量與應用課程。
評核機制
1-1 藉由課程的多元評量方式來檢核學生基本能力的達成程度。例如:紙筆測驗(期中考、期末考)、研究報告(口頭及書面)、實作評量(如創作展、術課習作、實驗操作、實習等)及田野調查等。
2-1 適時因應問題調整課程並擇期進行課程架構檢討。
本院所屬系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