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學系博士班 (作曲組)
教育目標
  1. 為因應社會多元化之需求,以及滿足大眾對學習之要求,本系所以四項目標做為推動音樂教學之宗旨:1.規劃具前瞻性及符合時代需求之專業課程,以期培養更優秀且專精之音樂表演、教學與學術研究人才。
  2. 進行音樂史料及理論得彙整與研究,建構完整之數位音樂資料庫,俾利學術研究水準之提升。
  3. 拓展表演藝術的視野,有效的安排各類型藝術展演活動,藉由音樂作為溝通之媒介,達成涵蘊社會優良風氣之目的。
  4. 加強國際學術及展演之交流,挹注最新的音樂發展與方法,培養教師及學生更寬廣之國際觀。
學生核心能力
1-1 具備音樂創作理論與技巧及各種音樂風格的知識
1-2 具備音樂創作及有關傳統與現代音樂的知能
1-3 具備分析各種曲式及各類型樂曲的知能
1-4 具備使用現代資訊科技輔助音樂創作的知能
2-1 具備創作與改編各類型音樂的能力
2-2 具備融合多元藝術創作音樂的能力
2-3 具備詮釋自己作品與創作理念的能力
2-4 具備論述各種音樂風格作品的創作理念與思想之能力
2-5 具備擔任音樂師資或音樂相關工作的能力
3-1 具有音樂教學與研究的熱忱與使命感
3-2 具有和他人溝通、協調與合作的能力
3-3 具有專業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
3-4 具有持續追求專業成長的能力
4-1 具有尊重音樂智慧財產權的認知與態度
4-2 具有落實音樂學術倫理的精神
4-3 尊重多元文化音樂藝術價值的態度
課程規劃
未來發展